部门简介

2019年3月22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和2019年3月22日第6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学校决定设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是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巡察办为正处级党委工作部门。

巡察办设管理岗位编制 4 个,其中主任(正处级)1 名,副主任(副处级)1 名,巡察专员 2 名


一、党委巡察办职责

党委巡察办是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党委的工作部门。

党委巡察办的职责是:

(一)向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拟定巡察工作制度、规划和巡察工作方案: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委巡察办各岗位职责

党委巡察办设专职干部4名,其中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巡察专员2名,职责分工如下:

(一)党委巡察办主任

1.主持党委巡察办全面工作

2.作为党支部书记,领导党建工作。

(二)党委巡察办副主任

1.协助党委巡察主任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巡察及整改督查、巡察队伍建设、党委巡察办内部建设、对外联络与协调等;

2.负责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及阶段性任务安排巡察全覆盖工作开展实施巡察整改督查;党委巡察办巡察工作制度、文件材料的起草及信息化建设;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根据党委巡察办安排,做好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3.按照党委授权完成巡察组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巡察专员一

1.协助党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和协助推进巡察全覆盖,主要包括:巡察工作方案的拟定及巡察前相关文书准备;巡察集中了解阶段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实施,联络服务保障;每轮巡察后巡察流程和模板的修订和完善等;

3.负责和协助开展党委巡察办内部建设,主要包括:党委巡察办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材料的起草;人事和财务的相关工作; 根据党委巡察办安排,做好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4.按照党委授权完成巡察组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巡察专员二

1.协助党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和协助推进巡察全覆盖,主要包括:巡察前材料准备、联络与服务;巡察集中了解阶段,联络服务保障;巡察组资料归档等;

3.负责和协助推进巡察整改,主要包括:巡察整改进度跟进、整改督查协调等;

4.负责和协助开展党委巡察办内部建设,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党委巡察办档案管理;有关会议会务;根据党委巡察办安排,做好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5.按照党委授权完成巡察组相关工作;

6.负责对接教育部、北京市等上级部门信息报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