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党委巡察办”) 为党委工作部门,承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党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