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提升巡察反馈质效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作者: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5:18

   “现对巡察以来发现的市直单位财务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希望对从事会计工作的同志们有所启示……”

  在8月中旬举行的浙江省金华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会上,金华市委巡察办督查处处长冯钢从巡察发现问题角度交流了财务相关问题,为会计人员敲响警钟。

  “在对市财政局进行巡察反馈后第一周,我们将巡察发现的财政资金使用等问题摘抄并分送给该局后,该局主动进行共性问题的自查自改,第一时间组织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风险防控。”金华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金华市委在巡察反馈阶段,做到明确责任、社会公开、部门督促、约谈提醒四方面工作“不过周”,促使形成任务交办闭环,确保知责认责不推诿,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不过周”即巡察结束后,一周内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一周内以“反馈进行时”形式,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情况及后续整改落实情况;一周内向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处室分送反馈材料,帮助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等情况;一周内按市领导分工制作谈话建议书,督促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不过周’的形式不仅是对巡察机构工作时效上的自我加压,更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的高效传导,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归零,做到巡察整改标本兼治。”金华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

  金华市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自查自改,如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强化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市直属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定期开展检查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效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