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委巡察办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狠下功夫,强化政治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整改制度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逐步形成“整改培训明思路+明确主体压责任+日常督查抓进度+会商评估抓落实+强化问责促成效”的全链条整改工作闭环。
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培训会议,专题解读巡察整改工作流程,通报巡视巡察整改不力问题典型案例,指导被巡察党组织理清整改工作思路,压实整改责任。
荥阳市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出台文件督促全市各被巡察党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落实日常监督整改责任。坚持日常督查与“巡督一体”相融合、“当下改”与“长久立”共推进,既盯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又强化业务指导、查漏补缺,推动整改举一反三、走深走实。集中整改期满后,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进行整改评估会商,对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强化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见底清零”,推动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强化整改问责,全面提升整改质效。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4月,针对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贾峪村党组织公款存入村书记私人账户”问题,该村党支部的《巡察整改报告》显示该问题整改已完成,但经督查组实地查阅镇三资账目、座谈、走访等发现,贾峪村相关公款资金并未足额上交,公款存入私人账户问题存在虚假整改。巡察办迅速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市纪委监委,目前已对冯某立案处理,并加大对整改不力相关单位的约谈问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