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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已经 2021年10月29日第21 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