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设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0:54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经 2019 年 3 月 22 日第 4 次校长办公会和 2019 年 3 月 22 日第 6 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决定设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和性质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是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巡察办为正处级党委工作部门。

二、机构职能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拟定巡察工作制度、规划和巡察工作方案;

3.统筹、协调、指导、参加巡察组工作;

4.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巡察办设管理岗位编制 4 个,其中主任(正处级)1 名,副

主任(副处级)1 名,巡察专员 2 名。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